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在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对拟审查的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分公司)在维持现有全厂加工能力800万吨/年的条件下,原油硫含量设防值提高至1.5%,新建30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解(DCC)联合装置(含双脱和气分)、80万吨/年芳烃抽提、4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和20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利旧8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改造为7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配套改造相应系统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0556-5380367;
邮箱:wqi.aqsh@sino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