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I II硫磺回收装置增设烟气后碱洗流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I II硫磺回收装置增设烟气后碱洗流程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10平方米,在II硫磺回收装置内新增一座碱洗塔,将现有I II两套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引入碱洗塔深度脱硫处理,配套建设管道、碱液配制、废水输送等公用辅助设施,新增一套CEMS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石化四路2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6-5380367
邮箱:917830371@qq.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合肥至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C-办309号
联系人:洪玉芳
联系电话:0551-63459700/62626451
邮箱:1003356213@qq.com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染物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修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允许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的九种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1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Ⅰ、Ⅱ硫磺回收装置增设烟气后碱洗流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中石化安庆分公司ⅠⅡ硫磺回收装置增设烟气后碱洗流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O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