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安庆石化综合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庆石化综合码头提质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建设地点:安庆市皖河与长江交汇下游约1.7km处,长江安庆河段左岸;
项目概况:
现有工程:本工程现状为1个1500吨级煤炭进口泊位,浮码头型式,码头前沿线布置在0m等高线附近,前沿设置了1艘122.4×15.8m的钢质趸船,趸船后沿中央位置设置有接岸通道,依次通过1座48m活动钢引桥、提升楼、1座40m活动钢引桥、1#墩台、48m固定钢引桥、2#墩台和108m混凝土栈桥连接1#转运楼,钢引桥及混凝土栈桥宽度均为4.5m。
本次改扩建工程:将现有1个1500吨级煤炭泊位提质改造为5000吨级综合泊位,满足年煤炭201万吨、石灰石6万吨的进口需求。配备相应的装卸设备,配套相应供电照明、通信、环保、给排水、消防等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到港船舶压载水、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码头冲洗水。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船舶、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道路扬尘及散货装卸粉尘等。
固体废弃物:陆域生活垃圾、船舶垃圾、污水池污泥等。
噪声:港区内机械噪声(各类装卸泵)、靠泊船舶的动力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码头设置1个船舶含油废水接收罐,码头不负责处理。到港船舶油污水依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收集后交给港口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在本码头排放。本项目码头设置1个船舶含油废水接收罐,码头不负责处理。到港船舶油污水依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收集后交给港口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在本码头排放。船舶生活污水设置生活污水收集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处理靠泊船舶生活污水及趸船上生活污水,处理后尾水储存至中水池。中水池内新设潜污泵,将处理后生活污水排至后方陆域污水池后依托安庆石化炼油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污水泵加压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后方陆域污水池后依托安庆石化炼油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对码头平台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和清扫。②船舶、汽车尾气:船舶优先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尽可能降低辅机运转负荷以减少耗油量;采用机内回用气措施,将排放的气体一部分重新进入排气管再燃烧。运输车辆尽可能使用清洁的能源,疏导好场内交通、减少车辆的怠速行驶时间,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减少因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③本项目采用悬链斗卸船机卸船作业,卸船机接料漏斗设置密闭罩,在物料转运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和防尘帘;卸船机行走段皮带机设置挡风板,其他区域皮带机采用廊道予以封闭。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码头面和陆域均设置生活垃圾接收桶,船舶生活垃圾上岸同陆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和隔油沉淀池的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建议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做好封闭,防渗措施。设置1处一般固废库,暂存污水池污泥等一般固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项目所在地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联系人:张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15565307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邮箱地址: 996212709@qq.com。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公示日期: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