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煤气化装置储配煤系统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煤气化装置储配煤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
建设内容:主要拆除1座现有干煤棚,新建3座φ15m储配煤筒仓,新建2座转运站及配套3座栈桥,改造T3转运站,通过在T3转运站中T3A带式输送机下方加设电动四通换向阀将煤接出,淘汰落后的人工铲车配煤方式。项目建成后,3座配煤筒仓均底部均设置活化给料机实现机械配煤,在提高自动化程度,解决人工配煤的污染问题的同时,扩大原料煤储存能力,为煤气化装置长周期高负荷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全厂原料煤储存能力可达到4.3万吨,储存天数约21天,满足煤气化装置原料煤储存天数要求。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公司根据项目筒仓储存能力,3个筒仓配套布袋除尘器,风机额定风量6000m3/h。除尘效率按98%,可满足废气达标排放。
项目总投资82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2%。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石化四路20号
联系人:宁宁
联系电话:0556-5380269
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合肥至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C-办309号
联系人:代工
联系电话:17755170963
四、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合肥森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始信路769号5楼
联系人:江石俊
联系电话:15855175899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染物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允许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的九种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公示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 月25 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宝贵意见。
安庆石化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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