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III硫磺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III硫磺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III硫磺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由一套10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和一套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组成。其中10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是将现有2万吨/年硫磺回收(Ⅲ)装置拆除,并扩建为10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采用常规二级克劳斯制硫+尾气加氢还原吸收+尾气焚烧+烟气后碱洗脱硫工艺流程,主要由制硫部分、尾气处理、尾气焚烧、液硫脱气、烟气后碱洗和公用工程等6个部分组成。新建一套200吨/时溶剂再生(Ⅴ)装置,采用常规蒸汽汽提再生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富胺液再生系统、贫胺液系统和公用工程等3个工艺部分。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29383万元,其中环保投12857万元,占总投资的43.76%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石化四路20号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556-5380269

邮箱:ningning.aqsh@sinopec.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安徽瑞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迎江世纪城紫峰大厦A座516室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8955618431

邮箱: 408538050@qq.com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染物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修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允许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的九种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20235月9 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2023年4月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Ⅲ硫磺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3.4.6.pdf


信息来源: 
202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