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庆高新区区域石化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庆高新区区域石化热电联产扩建项目
二、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茅清路1号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四、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2024.4.16~2024.5.14)
六、公示期内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院松
联系电话:15156259635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