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委托了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庆石化增设甲醇水路进厂流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安庆石化增设甲醇水路进厂流程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329.22万元;
建设地址:安庆港中心港区;
工程内容:本工程设计甲醇吞吐量为9万吨/年,配套提质改造相应的机械设备、自控、供电和结构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安庆石化危化品码头物料装卸能力达到447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联系人: 李部长;
联系方式:15156259635;
地址:安庆石化危化品码头。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51-62611236;
邮箱:1073531287@qq.c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