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连续九届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安徽省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皖文明〔2020〕6号),公司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自2000年总厂荣获“第四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以来,连续9届被授予该项荣誉。

“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荣誉,它不仅展现了安庆石化公司整体文明程度和广大职工文明素质,更体现了公司整体发展水平和实力,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文化品牌。

近年来,总厂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传承石油精神、弘扬石化传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劳动竞赛、典型选树、环境整治、扶贫救困、社会志愿等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外学陈俊武、内学龚荣庭、继承好人李记,将石油精神和石化传统有机融入到日常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推进转型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有力提升了公司环境面貌、职工素质和公司形象。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一步,总厂党委将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管理,细化责任措施,践行绿色企业行动,把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公司党的建设、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等各项工作中,为公司决胜全面可持续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信息来源: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