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航煤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航煤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航煤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

建设内容:在原有航煤加氢装置进行扩能改造,更新设备49台(含移位利旧设备),改造设备2台(含反应器催化剂更新),均为原位更新,不增加占地,依托现有的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实际项目总投资2604.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1万元,占总投资的6.95%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石化四路2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6-5380367

邮箱:917830371@qq.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安徽瑞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迎江世纪城紫峰大厦A516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8955618431

邮箱:mr.jwb@qq.com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染物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修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允许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的九种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2020112日至202011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2020112

 

附件:

安庆石化航煤加氢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航煤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公示.docx

航煤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评审后修订稿11.2.pdf


信息来源: 
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