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腈纶阻燃纤维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腈纶阻燃纤维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
建设内容:对现有2万吨/年腈纶生产装置(包含1条聚合线D线、1条原液制备线C线、2条纺丝线1#~2#)进行技术改造,独立出1个系列的聚合生产线(聚合D线)、原液生产线(原液C线)、废丝溶解线(废丝C线);新增1套阻燃剂配制及加入系统;纺丝凝固浴系统分成两个系列,采用共聚共混结合的工艺技术,形成可以独立生产阻燃型腈纶纤维的生产装置。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610.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2.6%。。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石化四路20号
联系人:宁宁
联系电话:0556-5380269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安徽瑞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迎江世纪城紫峰大厦A座516室
联系人:嵇工
联系电话:18175399971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污染物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修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允许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的九种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 月14 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2021年 11月17 日
附件:
2中石化安庆分公司腈纶阻燃纤维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